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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将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2010年3月6日
前言:2009年年底前,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此,中央财政新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429亿元

  医保改革中的“老大难”——破产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有了解决的时间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出资帮助这部分人今年内全部纳入医保。 

  在一个月前公布新医改方案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要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完成的时间表提前了一年。

  昨天的常务会议提出,要多渠道筹集所需资金,于2009年年底前,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此,中央财政新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429亿元。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在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问题。常务会议提出的所谓多渠道解决所需资金的含义在于财政资金将承担主要责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来出资。

  此次常务会议还提出统筹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其他城镇未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但并没有设定具体的时间表,这两类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如何解决尚没有明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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